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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16

告家长书

 

    

 

经校长室研究决定于 3月22日 (周四)组织高一、二年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实践活动是班级的集体活动,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一次机会,有利于学生培养集体意识、纪律观念,要求都能积极参加,并自备干粮和卫生饮用水。

 

2、外出活动一定要接受老师安排、教育,遵守外出活动纪律,安全第一;上下车时间一定要遵守规定。

 

3、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4、有特殊或意外情况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反映,以便迅速解决。

 

5、社会实践活动后,请各班选择五张好的摄影作品和文章交政教处,学校将予以择优奖励。

 

6、请各位学生家长予以配合、教育。凡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学生,需家长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附:苏州市第五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年级

 

时间

 

地点

 

上车地点:潮州会馆   (出发及返苏时间)

 

高一高二

 

3月22日

 

(周四)

 

无锡太湖欢乐园

 

上午:7:30教室集中;7:45准时出发

 

下午:15:00学生集合:  16:30返回学校

 

         

苏州市第五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