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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五中学关于对本校学生开放运动场地的须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10-29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假期、公休日学校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的通知》精神,为丰富学生业余体锻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经研究决定:暂行对本校学生施行场地开放。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规范学生进校活动管理,特制订如下须知: 一.   入校活动办法:

1.        学生须凭我校本人学生证(在籍)进入校运动场地开展健康性的体育活动。

2.        学生证不得转借他人(外校、往届生等)使用。

二.   开放活动时间、范围:

1.        开放时间:平时星期六、寒暑假期间见校门口通知。

2.        活动时间:上午8:45—11:00;

           下午2:00——4:45。

3.        活动范围:校隔离栏南片操场(篮球场、足球场、高低杠、水泥乒乓台及田径运动场地)。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其他教学楼、办公楼、教室、食堂等场合。

三.   纪律规定:

1.        活动期间学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的值勤管理(检查学生证、维持秩序、教育处理学生)。

2.        学生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打斗、嬉(耍)闹、赌博等不文明行为。

3.        活动区要保持清洁,不准乱抛果皮壳,饮料袋(盒、罐),纸屑等杂物,严禁学生抽烟。

4.        要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不准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活动设备,严禁攀爬篮架,摇动篮架,砖扔篮板,严惩攀越围墙者。

5.        不准故意对墙、门、窗踢足球,损坏活动设备者承担一切赔偿。

6.        严禁自行车、电瓶车进入运动场地,违者视其情节作教育、扣车(1-3天),直至公告处理。

7.        严禁在墙面、地面乱涂、乱画、乱挖,保持墙地整洁。

8.        凡学生活动场地与学校球类运动队、田径队及校组织的活动有互用情况的,要绝对服从校教练老师的指挥,不得强行占场。

9.        提倡文明活动,健康活动,人人注意安全,增强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止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10.   对违纪学生,值勤管理老师有权查问、记录、暂停活动、责令赔偿、扣学生证、直至驱其出校(事后由校作出处理)。

以上须知请各班加强宣传教育,使有益的活动开展的更健康、更生动,促进学生的素质全面发展。

本须知于 2005年7月6日起 遵照施行。

苏州市第五中学

二00五年六月

注:上述纪律条款,值勤管理老师有权解释并根据实际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