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苏州市五中微雕社
第二条 宗旨:
促进国家安定团结,激扬学生对本土文化的自尊和自豪,全面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汇入世界多元文化记录、传播、共享的潮流,增进人类交流和理解,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微雕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组织学生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任务
1、 微雕社队成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成员进行指导。
2、 加强雕刻的理论研究,提高成员的素质和学术水平。
3、 开展各类学生雕刻作品的征集,对优秀的创作成果给予奖励和表彰。
4、 积极举办成员间文化交流活动,巩固成员间的团结。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权利:
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对本社团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设的权利。
第六条 成员义务:
遵守本社团章程,主动承担宗旨上的责任。
第七条 本社团成员无故缺席,不遵守本社团章程,给予批评教育。
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