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兴趣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日语兴趣社成立于2009年10月, 是我校日语爱好者的群众组织。目的是在日语老师的共同努力下,促进日语教育和谐发展,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日语听说读写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锻炼学生的管理、组织与协调能力;培养学生对日语的爱好,提高日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及时展示、宣传学校的日语教学成果和学生的日语风采。
第二章 社团领导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1、日语社团隶属教务处领导。教务处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并安排工作和活动。
2、日语社团有指导老师二名,一名外聘专业教师。指导老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对社团工作做出及时、正确的指导;及时准确把握学校各处室领导对各项活动的明确要求,并对具体工作和活动做出适当安排。
3、日语社团内设学生社长一名。
二、职责:
社长:社长是本社团直接领导。应该在社内具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长是社员大会的发起者和主持人。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具体领导实施较大规模的活动,向本社团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每次必须
向指导
老师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 日语社团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参加日语社团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日语方面的各种活动,包括各种讲座、竞赛及外出参观访问等;
2、社员在社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社团社长等社团领导;
3、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内有优先发表、展示权,优秀作品向上一级报刊推荐发表;
4、社员在社团中积极参加活动,对活动踊跃,表现优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
第四章 日语社团社员义务
1、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凡缺席两次者取消社员资格;
2、社员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3、社员有服从指导老师及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4、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日语社团、发展新社员的义务,有采集优秀稿件的义务 。
第五章 社团活动
一、活动宗旨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组织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日语素养和信息素养,增强学生间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二、社团活动
1、日语社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会员日语水平的各种活动。
2、每学期组织两次社员大会,由社长召集、主持,指导教师及时指导,将每月工作安排和奖惩情况通报。
3、每学期组织若干日语文化活动,全体社员带动班内学生积极参加。
5、社长要充分调动社员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学活动,并作好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