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评弹社是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成立并开展活动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 评弹社的宗旨是:学习,交流传统艺术文化知识,陶冶情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 评弹社的主要任务是:
1、定时定点进行学习交流,增加社团成员对传统艺术文化的了解,体会评弹艺术的精髓。
2、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演出和相关赛事,使评弹社成为校园内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用实际行动倡导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有力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4、投身实践,联系时代,服务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文化新风尚。
第二章 评弹社的社员
第四条 会员资格:凡承认本章程、热爱评弹艺术、自愿参加社团活动的本校高一女生。
第五条 评弹社社员具有以下权利:
1. 对本社的工作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2. 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有权获得专业评弹艺术家指导和训练的良机。
4. 有权了解社团的最新动态及各种赛况。
第六条 评弹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认真学习,刻苦排练。
2. 社团每次学习,排练或召开成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影响社团工作的开展。
3. 不得随意请假,有事向社长说明,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 遵守学校规范制度,如有违纪行为,作自动退团处理。
5、 爱护公共财产,凡损坏乐器及配件均按价赔偿。
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