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五中学话剧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苏州市第五中学话剧社"。
    
 
 第二条      苏州市第五中学话剧社的宗旨是:锻炼成员的能力,促进成员的健康发展;协助成员为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文明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条   苏州市第五中学话剧社的基本任务: 
   
 
 (一)   为各个成员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 
   
 
 (二)   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加强社团的统一建设。 
   
 
 (三)   发挥话剧社活动的互动性、灵活性,加强成员与教材之间的联系。 
   
 
 (四)   加强本社团成员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互相沟通有无。 
    
 
 第二章   功能与职责
   
 
 第四条普及话剧基础知识,了解舞台表演的基本技巧
    
 
 第五条配合班级及学校文化艺术周等活动,编排高质量的课本剧和小品。
    
 
 第六条在活动培养学生对语文学科的兴趣,加强语文实践能力。
    
 
 第七条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培养正确的审美情趣。
    
 
 
   
     
   
 
 第三章   社团内部分工分工
     
 
 社长:在社团内负责全面工作,起宏观调控作用。
    
 
 副社长:协助社长强化社团内部管理,协调社团内各部门的工作。
    
 
 编剧:剧本采集、编写。
    
 
 剧务:负责演员挑选,场地、服装、道具等工作。
    
 
 通讯员:及时将本社发生的新闻以文字稿的形式投送给校刊。
    
 
 
   
     
   
 
 第四章  社团考核制度
     
 
 第九条   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要向班主任与指导老师请假。
    
 
 第十条   积极参加社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争取上台表演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