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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五中学校课程设置与管理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1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课程设置与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江苏省《关于调整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方案和课程内容的通知》的要求,为统筹做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有序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规范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行为,结合我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新课程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形成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体系的整体设计,创新课程教学评价机制,推进育人方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加强管理

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落实教学处、年管办作为课程管理专业机构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发校本课程,完善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办法,规范课程课时安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柯勤

纪检监督:曹敏华

副组长:陆伟、朱军

成员:张灵红、张红娟、刘英、沈霞、顾琦、朱曦洁、赵刚、花洪英、全体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三、课程及学分设置

1.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全修全考

2.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语文、数学、外语和选择性考试科目课程规定范围内修完所有选择性必修课程;同时结合兴趣爱好,在其他科目中选择部分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3.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学而不考或学而备考。

4.学分设置,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选修课程,具体科目及其学分要求如下:

江苏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学分结构表

科目

学分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必修

选择性必修

选修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语文

8

0-6

0-6

4

4

0-3

0-3

0-6

数学

8

0-6

0-6

4

4

0-3

0-3

0-3

0-3

外语

6

0-8

0-6

4

2

0-2

0-3

0-3

0-3

0-3

思想

政治

6

0-6

0-4

1+1

2

2

0-6

0-4

历史

4

0-6

0-4

2

2

0-2

0-2

0-2

0-4

地理

4

0-6

0-4

2

2

0-2

0-2

0-2

0-4

物理

6

0-6

0-4

2

2

2/0-2

0-4

0-2

0-2

化学

4

0-6

0-4

2

2

0-3

0-3

0-2

0-2

生物

4

0-6

0-4

2

2

0-2

0-2

0-2

0-4

信息

技术

4

0-8

4

0-8

通用

技术

4

0-14

4

0-14

音乐

3

0-11

3-14

美术

3

0-11

3-14

体育与

健康

12

0-22

2

2

2

2

2

2

0-22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

6

/

6

社会实践

6

/

6

志愿服务

2

/

2

校本课程


≥8

≥8

合计

90

≥40

≥14

/


、学分管理

1.学生必须全程参加学科类课程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校本)课程修习

2.课程修习的时间记录由授课教师登记,教处审核建档

3.学生修习课时、修习过程表现、考试考核等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4.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根据学生参加修习情况、相关成果、评鉴意见、考核考查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判予以学分认定。

5.学生学分认定结果,由教部门书面提交校长签署后确认。建立学分认定异议申诉审查机制,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

6.学生因考试(考核)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补考考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7.学生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