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苏州市第五中学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
选 举 办 法
一、本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
二、共青团苏州市第五中学第二十三届委员会拟由10名委员组成。
三、本次选举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选票前4名为等额选举;另外9名当选委员从11名候选人中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四、凡在我校注册的团员均有选举权。选举权仅限于到会的正式代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团支部民主推荐产生。
五、大会选举必须在超过2/3正式代表出席时方可进行,被选举人必须在获得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时方可当选;若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者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者当选。
六、每位正式代表在选举时都享有赞成、反对、弃权和另选他人的权力。每张选票所选名额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时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作废。
七、选举人若赞成某一候选人当选,请在其姓名上空格内划“0”,若不同意则不要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时,应在选票的长空格内写上所选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0”。
八、收回的选票大于到会正式代表时,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大会设选举工作组,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主持大会的选举工作,选举小组由23名成员组成,其中总监票、总计票各一人。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任何选举工作。
十、选举结果将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向到会代表宣布。
十一、选举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和议后提出解决办法。
共青团苏州市第五中学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
选 举 工 作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