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例会制度
1、校红十字会主要干部例会定于每两周一次,双周周五中午时间在校红十字会办公室召开,若有特殊情况需作调整的,将以通知或留言形式告知大家。
2、校红会召开各类会议均由秘书长统一进行安排,全体校红十字会干部和干事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当面请假并由本部的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否则根据例会制度处理。
4、需出席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秘书处签到。超过30分钟未到会的且一学期内累计有三次者自动辞去职务。
5、例会由秘书长或副秘书主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学生干部汇报的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6、校红十字会干部例会时,各部部长应准备好当天会议所要交流的话题会后交到秘书处。
7、由秘书长负责考勤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