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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构建安全和谐校园(国旗下的讲话)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09-06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这些都时刻威胁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有关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青少年缺乏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我想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首先,我们全校师生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班长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专门检查,若发现隐患,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其次,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地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三,要注意教室和寝室的安全。下课离开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之机;还有个别同学把球带到教学楼,在教室楼的走廓上踢,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学校明确规定不能把充电照明灯带到寝室,但是还有一部分同学无视校规校纪,继续带到教室或寝室,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同学要立即改正。

第四,要注意交通安全。随着天气的转暖,骑车或公共汽车上学的同学逐渐增多。骑车的同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防发生意外。乘公共汽车的同学上下车时、横穿马路时都要注意安全。

第五,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上学期和本学期都发生了同学间打架的事,希望这些同学一定要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作到警钟长鸣!

希望全校师生都能把安全作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第一准则,都能学习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一些在紧急状态下的急救、自救方法,衷心的希望我们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安全,让我们从校园做起,让我们学校的每一名师生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祝愿我们的校园,永远在平安祥和的氛围下繁花似锦!

                                           庄俊平副校长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