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二)
支部委员会组成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其它委员的设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来决定,一般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团员人数在七名以下的支部中,可以不设委员会,只需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
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
1、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书记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团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从青年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有针对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性活动。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向学校党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家庭、社会加强联系,争取帮助和支持。
(5)抓好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支委做好分管工作。
2、组织委员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负责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安排团的组织生活。
(2)负责团员的奖惩工作、推优工作,掌握培养教育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向支委会提出接收新团员意见,对违反纪律者,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团费的收交,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团员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接转团的组织关系。
(4)负责《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和保管工作。
(5)定期向支委会汇报本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
3、宣传委员
(1)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上交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计划和总结,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采取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干部、团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并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3)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本支部特点办好黑板报、团员园地。
(4)协助班主任宣传和表彰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树立良好班风。
(5)及时反映本支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交流工作经验,做好通讯报道工作。(6)积极配合团支部书记开展文体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