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党课
摘自《党建》2010年第五期
◎党内民主的本质是党员有参加和管理党内各项事务的民主权利,党员在党内是主人。
◎当前一些党员身上还存在着民主意识不强,民主素质和能力不高、缺乏民主习惯等问题。
◎加大教育和引导力度,增强党员民主意识,激发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热情和动力。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的本质是党员有参加和管理党内各项事务的民主权利,党员在党内是主人。党员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内民主权利,能否自觉地参与和管理党内各项事务,是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党内民主建设程度最直接的体现。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把提高党员民主意识放在突出地位,不断提升党员的民主素质和能力,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我们党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历程中,一直重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活动和工作更多情况下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党内民主发展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党员权利问题还是受到重视。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讨论权”、“选举与被选举权”、“建议和申明权”、“批评权”等四项权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进一步明确了党员的主体地位。1956年党的八大把党员的义务从原来的四项增加到九项,把党员的权利从原来的四项增加到七项,而且提出了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构想。尽管十年动乱党内民主遭受很大破坏,但“文革”结束后,我们党迅速拨乱反正,恢复和发扬党内民主,并与时俱进地推动党内民主理论创新,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恢复并调整、充实了党员义务和权利(各八项)的规定,并对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细化一系列具体、可行、有效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著名论断,并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党的十七大鲜明地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命题,重申了“推进党务公开”的新要求,同时还启动了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等一系列改革与试点。
由此不难看出,我们党建党80多年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党内民主不断发展的历史。无论在执政前和执政后,我们党都把扩大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作为党内民主的根本性问题,并在民主理论创新、民主制度设计、民主实践探索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当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内民主理论能否内化为党员的自觉认识,党内民主制度能否得以全面贯彻执行,党内民主实践能否成为党员的自觉行为,从而使党内民主建设由“动员推进型”真正转变为“自觉主动型”等方面还有不少差距和问题。
当前,在一些党员身上还存在着民主意识不强,民主素质和能力不高,缺乏民主习惯等一系列问题。具体说来,一是在党内权利问题上表现麻木。一些党员还不了解或不太了解党内有哪些权利,甚至在权利被侵犯时要么表现出无关紧要,要么不知道向谁反映;少数党员甚至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问题上也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二是对党员义务认识表现淡漠。一些党员不能把自己摆到党的主人的高度,认为党内的事情由党内各级领导说了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三是在平等意识上存在弱化现象。一些党员对党内平等关系认识不足,习惯于以行政隶属关系来理解和处理党内关系。四是在责任意识上有虚化趋势。一些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不能从为群众谋利益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习惯于埋头干自己的事,不能从党的事业大局来开展工作,不能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五是在监督意识上有淡化的倾向。一些党员认为监督是专门机关的事,自己没有必要参与监督;有的则认为个体监督力量弱小、人微言轻,不能引起组织的重视,主动监督、检举揭发会招来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党内民主的发展,影响着党内民主的建设水平。根据当前党内民主发展的形势和走向,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党内民主理论的创新,为党内民主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党员行使权利的体制机制,为党内民主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是党内民主建设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党员个体存在的问题,抓住党内民主权利这个根本,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引导力度,使党员熟知自己权利和义务,学会正确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义务,推进党内民主全面健康发展。
一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做党的主人的意识。党员只有把自己作为党的一员,才能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才能具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始终从维护党的威信和形象的高度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按照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这就需要我们,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日常教育制度,坚持不懈地把党的性质宗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灌输”到党员中去,经常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使党员始终对自己的身份高度认同,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的一员。二是建立党员党性指标评价体系,结合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党员的特点,按照职业性质分类,实施百分量化考核,把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和支部考评,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提高党员认识自身不足、解决存在问题的能力。三要探索建立党内帮扶机制、党内互助机制等,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及时解决党员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要教育和引导党员正确行使和维护民主权利。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民主素质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相关制度,使党员全面认知和掌握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充分认识民主权利对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既是党员的权利,更是党员的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另一方面按照党章要求,引导党员学会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监督党内权力的行使,同时还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着力解决一些党员不珍惜民主权利、对党内事务漠不关心的问题;再一方面要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各类媒体的宣传,广泛开展民主文化观念的传播,营造民主的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党员了解民主、参与民主、推动民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党员的责任意识就是党员对党负责、对党的事业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了清醒的责任意识,党员才能时时牢记执政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就需要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如参加培训、听取党内报告、参与党内活动等,不断提高党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能力,激发其关注党内事务、投身党内民主建设的热情。另一方面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时刻惦记人民群众、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时刻服务人民群众,对关系民生的事要带着感情去干,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责无旁贷地加以解决。再一方面引导党员把责任意识落实在岗位上、体现于行动中,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平时工作能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能够冲得出来。
四要教育和引导党员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列宁说过,在一个文盲的国家里,是没有民主可言的。某种程度上讲,党员的民主意识、民主能力是与文化素质成正比的。没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没有必备的知识和相应的能力,即使有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和热情,也很难对党提出有价值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很难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学习,紧紧抓住当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有利契机,加大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搭建教育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好各级党校的作用,促使广大党员不断学习与时代发展相适应、满足工作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文化程度和知识水平,真正把学习科学文化提高到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党内民主的本质就是党员有参加和管理党内各项事务的民主权利?
2.怎样使党内民主建设由“动员推进型”真正转变为“自觉主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