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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2-16

按教育局党工委文件精神,党委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书记点评工作。

要求在职党员积极参加,把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点评党员承诺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对照“五带头、三先行”的要求紧密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党支部点评党员的承诺完成情况,定格年度优秀党员,推荐党员先进个人。通过评议、点评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争优在岗位、创先促发展的热情,自觉为学校发展和苏州的教育发展作贡献。

具体要求:

1、党员自评承诺完成情况。回顾一年工作,对年初的承诺“回头看”,看承诺是否紧贴工作,服务实际,是否全面及时,落实到位。完成《苏州市教育系统2011年度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党员)登记表》。

2、党支部书记书面点评党员承诺完成情况。在党员自评、互评基础上,支部书记对每位党员的承诺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提出新的目标。

3、民主评议党员。年度格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定格优秀党员按8%的比例确定,确定优秀党员要以“五带头、三先行”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由支委会讨论定格党员等次,记录在点评表中,并通知到党员本人(《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党员)登记表》保存在支部)。

4、学校党委继续评选“党员承诺先进个人”、“三进活动积极分子”、“年度学习型党员”、“服务师生好党员”等单项奖励。

5、推荐2010~2011年度党员承诺先进个人。在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点评党员承诺工作的基础上,推荐2010~2011年度党员承诺先进个人3名,市委教育工委将在明年“七一”期间进行表彰。

具体安排

1. 2012年1月4日 前党员总结,完成《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党员)登记表》。4日中午支部活动自评、互评,完成自评表和互评表,推荐评优人员。

2. 1月5日 支部委员会确定党员的评议格次、表彰党员名单,上报党委。

3.民主评议工作于 2012年1月10日 全部完成。

4.支部书记书面点评党员可以在寒假时完成。

                    

                  苏州市第五中学党委

                   2011年12月16日